一、评选标准
本次活动本着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”的基本原则,确定以下四个评选标准:
1、专业性:他们具备理财所需要的银行、保险、证券、期货、个人、公司理财等全面知识。
2、前瞻性: 他们的眼光独到,能够准确把握理财市场的风向;他们的行动代表和体现了新观念、新潮流,预
示了本行业及相关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。
3、创新性: 在理财市场培育与发展中具有影响力、推动力和亲活力,他们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理应成为一
个衡量标准。
4、实用性及可操作性: 在2010年度具有较好收益性和实用性、可操作性的参选方案。
二、评选条件
1、团队成员需具备理财规划师、金融理财规划师、注册理财规划师、证券分析师、保险规划师、期货执业资格等相关理财资格证书,并在金融机构或理财相关行业从业1年以上。
2、各自治区级银行、保险、证券等金融机构要积极组织参与(要求每家自治区级银行、保险、证券机构等要组织推荐驻呼营业部、盟市分行、分公司等参赛团队6--8个以上),每个理财团队成员(3人);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。
3、各级自治区银行、保险、证券等金融机构同时还要积极组织推荐驻呼营业部、盟市分行、分公司的优秀理财师参加全区百名卓越理财师评选,并同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。
三、评选设计
更具权威性的评选。由自治区政府金融办、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金融办、内蒙古理财行业协会、内蒙古银行业协会、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、内蒙古证券期货业协会、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、内蒙古社科院经济研究所、内蒙古财经学院金融学院、各银行、保险、证券业代表等机构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委会,以确保评选奖项的权威性和公信力。
更具群众性的评选。本次推选活动对候选名单公示后,将通过网站、手机短信对入围理财候选团队、理财师候选人,进行无记名投票。其传播范围广大,预计将辐射到全区各地区的上万家企业及上百万市民,预计将有数百万干部、群众和学生参与投票。
更具公信力的评选。将利用内蒙古日报、内蒙古商报、内蒙古金融网、北方新报等主流强势媒体,形成立体传播力。本次推选活动,不向参评对象的理财机构和理财师个人收取任何评选费用。
呼和浩特市公证处将对本次评选活动的程序进行依法公证,以确保评选的奖项真实性。公开社会监督电话,面向社会,受理群众投诉,以确保本次评选活动的严肃性,使评选的奖项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”。
四、评选原则及流程
本次评选活动将遵循“公开·公平·公正”的原则,严格按照评审流程操作。推选范围包括理财团体和理财师个人等。采取报名推荐、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产生各个奖项。
1.提名推荐:
(1)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社会名流推荐;
(2)组委会提名推荐、理财机构主管部门或本单位推荐;
(3)个人推荐;
2.初评:组委会审核推荐材料,初评,确定入围名单,寄发入围通知;
3.评委会终评:邀请社会名流、知名理财专家、学者组成终审评定委员会,评选出“第二届内蒙古金融业卓越理财团队评选活动系列奖项”。 |